離婚率的增加,單親家庭愈來愈普遍,雖然各縣市政府對於單親家庭提供許多服務及協助,但不時仍會發現有些區塊還未能滿足需求。舉例來說,政府托育補助僅限2歲以下,但依兒少福利法規定,對於6歲以下兒童不得使其獨處,換言之也有托育需要。然而一般單親家長因為不符合接受補助及協助資格,又或因工作時間特殊(如百貨公司專櫃小姐)、繳納房貸、親人無法協助照料等因素,即使可尋求社福機構獲得部分協助,但在養育小朋友、唸幼兒園又得自請保母下,負擔不可謂不重,收入因此所剩無幾,只得咬緊牙關苦撐。


    個人認為採取經濟補助並非上策,也未必公平,因為在規定收入線上緣之家庭反而會比下緣受到補助之家庭貧窮。再者小朋友不是父母的資產,而是國家未來的棟樑,而且2~6歲正是小朋友心智發育的重要階段。我的粗略想法是縣市政府有無可能在保母托育系統之外,鼓勵單親服務等機構,發動喜歡小朋友、有教養經驗的族群義工(如頂客族、空巢族),或是組織單親家庭彼此互助,在幼兒園未能提供服務的假日期間或特定時段,協助並補足社福機構開設之安親班(免費或收費較為低廉),幫忙單親家庭帶小朋友。


    前述所言只是整體友善策略的一小塊,還有許多環節值得探討,包括教育民眾如何友善、平等看待單親家庭,健全社會人格、心理,讓單親家庭不致受到歧視或霸凌(譬如老師會說請學生的爸爸或媽媽怎樣,但單親小朋友感覺就不同,甚至其他小朋友會因懵懂而嘲弄;親人會認為離婚不好聽,會認為小朋友應該男方養育,或因此抱怨不願意協助照料)。或許層面涉及廣泛,但相對產生的正面社會效益也較大,正待政府部門努力。


 


102/08/02補充


天下雜誌第527期報導每6位老師就有1位為非正式之鐘點老師,也寫了1篇「高薪徵才 鐘點師變專業團隊」(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0775),將新北市白雲國小的作法提出作為範例。學校受限預算員額無法聘請正式教師,而鐘點教師也不願意為了幾堂課、少少的薪水而無謂浪費時間屈就,白國小扭轉劣勢,將下學後的安親班交給這些鐘點教師來做,因此一舉兩得。從這個例子連想,我們既然有那麼多的資源,為何不能善加運用呢?若能利用學校硬體設備、鐘點教師的師資,結合民間社福機構及義工力量,那上文中所提的安親班(夜間、假日)就不無可能,而且也能舒緩流浪教師的問題。


如果我們願意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案,就會有無比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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