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一個人造的環境,樹木生長的空間可說處處受限,本就與原生林地不同,因此公園、綠地、開放空間及人行道樹種之選擇必須以更寬廣的視野思考,才能避免發生系統性錯誤。基本原則除了符合營造景觀、生性強健、耐病蟲害、抗污染、淨化能力、具遮蔭效果、維護管理容易之外,還需考量所在地之氣候、人居環境及植物特性等。對於容易造成民眾生活不便或可能引起過敏,抑或不當碰觸、誤食會產生中毒(竄根、落果、汁液、斷折、花粉、味道)之樹種,也應正視問題,調整「專業本位」之思維邏輯,針對不同地點挑選適合樹種,在栽植之前明確告知民眾未來可能造成之正、負面影響,以及可以預為因應作為之方式,以求兼顧民眾權益、安全與綠美化之需求。
至於既存有毒或不適人居環境之植物等,它同是維持生物多樣化的一環,上天造物必然有其道理,必須以同等的態度尊重每一個生命,不該當成洪水猛獸,無的要求即早斬草除根。就如希臘雅典,沿路種植花期長、栽植維護容易之夾竹桃,但卻是全株具有劇毒之灌木,另外花朵及果實有淡淡清香,果實又可食用之芸香科橘樹,枝條也有銳刺;又或如土耳其,不僅首都安卡拉凱末爾(國父)紀念館種植一長排枝條有尖刺的紅、白二色玫瑰花,公園、綠地、公路及街道中,也隨處可見玫瑰花的蹤影,而且不論希臘或土耳其均未為此設置有毒或有銳刺植物之標示牌,不只和我們對於樹種選擇的普遍原則相互矛盾,也與所謂的危險認知大相逕庭,難道他們傻瓜、我們聰明?
民智不開的年代,容易因為穿鑿附會、以訛傳訛,讓民眾對各種植物產生誤解,就像歐洲早年認為蕃茄有毒的錯誤觀念。但資訊發達之今日,民眾個個有智慧、可教育,如果還存在避之猶恐不及的想法,只想除之而後快,那又怎麼期待這個社會是共生共利呢?而且今日若再駝鳥心態,那麼從過去的橡膠樹,現在的榕樹與黑板樹,未來還可能有更多的樹種會在都市裡絕跡。因此我們呼籲政府部門應該積極結合民間、學校與家庭力量,從正確之環境教育宣導做起,導正過度強調「人本」的錯誤偏差觀念。對於有毒植物,除了教導民眾以觀賞心態對應外,於民眾比較可能不慎觸及之環境中設置植物解說牌,提醒民眾有毒植物部位及「請勿碰觸及採食」,以及不慎碰觸或誤食時之急救處理方式。至於包含嚴重影響人居環境品質之植物在內,未來可考量採取必要但適度的生長勢抑制手段,以及枯死後逐步換植其他樹種之方法,以兼顧人居環境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