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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件不完全相關的事搭在一起,結果會是怎樣?


先說眾人熟知的鋼筋混凝土建築,在遵守設計規範施工及正常合理之使用,未受到天然災害之破壞下,其設計使用年限及耐用年限為50年。逾50年之建築雖然不代表不堪使用,但可能必須適時進行安全鑑定,或者是必要之補強。這樣的說法相信大家都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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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焦點鎖定在文林苑王家遭拆遷的過程爭議,是否也該認真思考都更根本的目的與未來呢?


都更的原意是希望老舊住戶透過都市更新的手段,提昇民眾住居環境品質(包含無障礙環境),進而讓市容獲得改善。然而政治人物率然提出「一坪換一坪外加停車位」的說法,讓條件不同的老舊房屋所有人全陷入「美麗臺北」的謊言幻夢裡,忘了還有土地使用分區、容積率、最大建築高度等諸多法令規定限制,天真以為真能「一坪換一坪外加停車位」,事實上天下從來沒有白吃的午餐!建商之所以積極整合更新單元,亦在於「賺錢」,而非為既有住戶提供「社會福利」!所以目前進行中之都更案,基本上具有一個共同點,便是原有建築容積率剩餘空間大(例如住3一層樓平房,可用容積率就可能有150%或更高)。但光憑這項加上都更容積獎勵,住戶若不出錢,那麼依然無法平衡建築成本,因此還必須具備鄰接未徵收計畫巷道,或藉由他處未徵收公共設施預定地移轉容積到此,再運用停獎容積規定(像帝寶案),把所有可用的容積率堆積到實施之更新基地,這麼加來加去之後,容積率最高就可能為原來的2倍。換句話說,建商基於更新後可能取得之容積率、容積移轉的外部土地成本,才會決定開出「籌碼」的高低。同樣的,眾人呼籲檢討修正都更條例之際,對於停獎容積(今年底將廢除)、容積移轉、都市設計審議及建築法相關規定,也該要求一併納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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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大篇幅報導交通部長毛治國與文建會主委龍應台日前在行政院會討論中,對臺灣燈會舉辦地點究竟要「獨亮一城」還是「輪流發亮」,有不同之見解。我們不意外會有這樣的聲音出現,因為以今年在彰化鹿港舉辦的臺灣燈會為例,依據彰化縣副縣長對外發言,燈會期間參觀人數統計超過1,000萬人次,而以每人平均消費1,200元計算,創造的經濟效益高達100億元以上,因此各縣市莫不積極爭取臺灣燈會舉辦權。


稍加思考,誠如龍主委所言,縣市輪辦臺灣燈會有助於資源平衡與城鄉發展,定點舉辦則有助於累積行政經驗,減少基本設施投資經費,但從「國際品牌」的角度來看,臺灣面積不大,加上交通便利,其實就如毛部長的觀點,不會因為由縣市輪流舉辦就無法建立。真正需要關心的焦點反而是臺灣燈會有哪些內容、深度、潛力?所訴求的「國際品牌」價值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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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計畫9/15晚上到臺北花園大酒店的六國餐廳用餐,臨時接到通知需協助2009聽奧閉幕式的接待工作,因此只好提前前往。還好今天宜蘭明池、神木園1日遊返程時間不會太晚,加上交通一路順暢,沒耽擱太晚。


這是第1次在六國餐廳用餐,整體來說價位還算中等,不過似乎比天成飯店稍貴些。只不知是何原因,港式點心剩沒幾樣可點,還好只有3個人用餐,而且我返回臺北途中已經吃了1個山豬肉割包,所以就簡單點了幾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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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事?砰一聲就爆開來了!


剛入睡不到20分鐘,手機忽地響起,凌晨0:10。同仁來電通報:「某處辦公室發生火災,原因不明,消防隊正在撲救中,因聯絡不到主管,請代為向首長報告狀況」,頓時睡意全消,馬上電話通報首長及主秘,並隨即發出簡訊報告相關首長及人員。回頭聯繫小主管,確認已趕往辦公室途中,這才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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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31

〔記者項程鎮、劉榮/台北報導〕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富男(見圖,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等人涉藉公費出國「假考察、真旅遊」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審結,許富男被判刑六年、褫奪公權三年,北市府議會聯絡人嚴玉賓二年、褫奪公權一年、緩刑五年,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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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基隆發生熱水器燃燒不完全,造成一氧化碳中毒3死之新聞,感到十分惋惜。


不少人為了增加多一點的室內面積,或者為了防竊,於是將玻璃窗外推到陽台,使得熱水器變成裝設在室內。遇上天氣冷,又將窗戶緊閉,這樣怕偷、怕冷就是不怕死的想法、作法,讓這樣的憾事不斷的重覆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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